為充分發揮反洗錢工作在維護金融安全、治理金融亂象、防范金融風險、保護老百姓“錢袋子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人行營業管理部牽頭開展反洗錢系列宣傳活動,引導社會公眾提高對反洗錢工作的理解和配合,提升社會公眾的洗錢風險防范意識。
2021 年 3 月 1 日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對刑法第191條進行了修改,“自洗錢”正式入罪。這是反洗錢立法的一次重大修改,不僅意味著“事后不可罰”的傳統理論在洗錢罪法律適用中有所突破,更體現了國內不斷增加的對打擊洗錢犯罪的強烈需求,也映射出我國反洗錢立法與國際標準的銜接?!白韵村X”的單獨入罪,為有關部門有效預防、懲治洗錢違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贓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,是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的亮點之一。對于職務犯罪等上游犯罪而言,自洗錢原是相伴而生的。加大對上游犯罪行為人該類行為的規制,不僅可以實現追贓挽損,更能從一定程度上遏制上游犯罪。
來源:人行營業管理部 反洗錢處